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

    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安排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9-11-05     点击数:200    打印

    为做好我院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确保毕业实习顺利进行,现将2020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成立教学单位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习大纲,切实做好实习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协调、动员、监督、检查、总结、成绩评定等工作。

     

    二、实习形式

    可采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以下简称“集中实习”)、学生自主联系实习(以下简称“自主实习”)等方式。

     

    三、毕业实习工作安排

    1.各教学单位根据专业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环节,全院毕业实习于2020430日前结束。

    2. 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教学计划做好学生实习工作,加强对实习教学和安全教育的管理工作。

    3.毕业实习成绩评定采用实习报告与学生实习答辩相结合的方式,答辩部分比率不低于30%

    4.2020届毕业实习全面推行网络管理,请各教学单位选定“校友邦”网络管理平台作为2020届毕业实习管理平台。

    5.各教学单位在学生实习前需根据实习的要求认定实习单位并发送实习单位联系函;自行联系外出实习学生,学院必须与学生签订《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6.请各教学单位于2020330日前填写“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3),由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提交教务办,由教务办汇总整理后统一递交教务处实践管理科。

     

    四、毕业实习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一次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等。

    2.各教学单位应加大实习基地、产教融合基地建设力度,做实实践育人,切实提高基地的使用率。

    3.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完成实习的指导任务,定期与实习学生、实习单位进行双向沟通,指导与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习,指导学生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分散实习,指导教师应针对每位学生每周至少指导、检查实习情况1次;针对集中实习,指导教师应针对全体学生每周至少指导、检查实习情况2次)。

    5. 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生实习前的动员和中期检查,及时解决实习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实习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和评定工作。

     

     

    附件:

    1.嘉兴学院实习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2.嘉兴学院实习环节教学质量标准(试行)

    3.实习情况统计表

    4.校外实习安全责任书

    5.实习单位联系表

    6.实习单位认定表

    7.校友邦-指导老师操作指南

    8.校友邦-学生操作指南

     

     

    生化学院

    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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