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学院关于国家奖助学金和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试行)》(嘉院学字【2020】5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评定,确定史云菲等193名同学获得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自即日起5日内(11月10日-11月15日),凡对上述名单有异议者,请及时将意见或建议向分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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