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嘉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落实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要求,全面衡量,分类评价,择优录取。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专业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如下:
学位 类型 |
类别代码、名称 |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学术学位 |
0703 化学 |
070300 化学 |
01 能源化学 02 有机化学 03 分析化学 04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全日制 10 |
专业学位 |
0856 材料与化工 |
085600 材料与化工 |
01 先进能源材料与技术 02 绿色合成与催化 03 化学测量材料与技术 04 先进纳米材料 05 合成生物技术 |
全日制 49 |
0857 资源与环境 |
085700 资源与环境 |
01 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 02 大气污染控制与治理 03 水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04 生物质资源化利用 05 二氧化碳捕获与资源化利用 |
全日制 15 |
0860 生物与医药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01 营养健康机制与应用 02 天然产物解析与功能开发 03 医药中间体的绿色制造及产品开发 04 药物制剂及递送 |
全日制 20 |
(二)复试时间安排
1.一志愿考生:2026年3月28日-30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安排 |
1 |
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
3月29日前 |
2 |
考生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
3月29日前 |
3 |
考生资格审核 |
3月29日前 |
4 |
开展一志愿复试 |
3月30日 |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安排以我院后续公布通知为准。
(三)确定复试名单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初试总成绩相同者均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 方式 |
总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单科 (满分>100分) |
070300 |
化学 |
全日制 |
275 |
35 |
53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全日制 |
264 |
35 |
53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四)复试材料提交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于3月29日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登录地址(请复制链接到浏览器进行访问):http://yjsfw.zjx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点击页面左侧“2026年硕士招生”进入考生端,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试密码为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如在初试成绩复查申请时修改过密码,请使用本人修改后的密码登录),进入页面后点击“复试”模块,分别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和其它复试材料。
文件内容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排序制作。(具体内容见学校研招网“嘉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https://yzw.zjxu.edu.cn/info/1212/1914.htm
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其它复试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
入学报到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提交学院装订成册备查保存。
(五)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考生应在复试之前充分了解远程视频面试的硬件要求、条件,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应按学院安排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及考生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英语听说能力;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
3.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英语听说能力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考生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其中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为30%。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计算公式:
综合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 × 初试权重(70%) + 复试成绩 × 复试权重(30%)。
5.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6.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7.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通知。
8.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若有违反,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本人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拟参加调剂复试人员,请及时关注本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的相关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调剂条件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本学位点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
(1)化学(专业代码:070300)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化学(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
(2)材料与化工(专业代码:085600)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生物与医药(0860)、资源与环境(085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纳米科学与工程(0789、0877、1406)、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0971)、药学(0780、1007、1055)、生物医学工程(0777、0831、1072)、电子信息(0854);
(3)资源与环境(专业代码:085700)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776、0830、0971)、农业资源与环境(0903)、化学(0703)、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纳米科学与工程(0789、0877、1406)、大气科学(0706)、能源动力(0858)、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生物与医药(0860)、生物学(0710)、生态学(0713)、生物工程(0836);
(4)生物与医药(专业代码:086000)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生物与医药(0860)、材料与化工(0856)、化学(0703)、材料科学与工程(0773、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生物工程(0836)、中药学(0781、1008)、药学(0780、1007、1055)、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972)、生物学(0710)。
3.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外国语(第二单元科目)须为统考科目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4.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我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符合调剂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学科背景与我院硕士学位点培养方向的相关性。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流程
1.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各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集体决定,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对外公布。考生在接到调剂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中业务课一(第三单元科目)和业务课二(第四单元科目)的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新入学研究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非全日制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学院。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学院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总成绩、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嘉兴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https://yzw.zjxu.edu.cn/index.htm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信息公开网站:
https://cbcse.zjxu.edu.cn/rcpy/yjsjy.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子信箱:shxy_yjs@zjxu.edu.cn
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3264(8:30-17:00),0573-83643807(8:30-17:00)
联系人:潘老师 邱老师
申诉电话:0573-83640682(8:30-17:00)
联系人:黄老师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大学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编:314001
七、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