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3年度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开发基金项目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嘉兴学院联合成立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于2013年7月获省科技厅批准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建设。中心围绕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邻对位系列产品,涵盖浙江省芳烃系列磺化新工艺展开技术研究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充分发挥嘉兴学院生化学院博士团队和浙江嘉化产业化平台的优势,由企业从生产和发展需要出题,以中心开放基金支持的形式,鼓励先期进行探索性研究,待有产业化前景后再由企业单独进一步签订技术开发协议。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 项目的申请者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的能力和精力,有比较充分的前期准备;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具有合理的梯队,项目申请者须是该项目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并在项目中承担实质性的任务。
2.申报项目的内容应与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中心的主要研究方向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实际需求相结合,围绕化工清洁生产的主导思想,最好能从源头上解决化工污染的技术开发研究。申报的研究项目内容需围绕以下两个方面:(1)甲苯三氧化硫磺化下游产品的开发,即以对甲苯磺酸、对甲苯磺酰氯或对甲砜基甲苯等为主要原料的新产品开发;(2)环氧乙烷下游产品的开发,即以环氧乙烷为主要原料的新产品的开发。
3.申请的项目要求创新性强,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可行。单个项目经费2万元,要求预算合理,项目应在2年内完成。
4.作为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作为参加者只能申报2个项目,项目主持人需为外单位(非嘉兴学院)人员,项目第二负责人为工程中心成员。
5.项目立项后取得的成果,成果成员名单中必需至少含有一位工程中心成员,否则不能作为结题成果使用,且项目组需配合完成工程中心在绩效考核中对该成果的使用。
6.项目的申请者应填写开发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12月25日,逾期恕不受理。
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二份,使用A4纸打印,材料送至嘉兴学院梁林校区5号楼521室;电子文档一份,发送至邮箱13757323187@163.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嘉兴学院梁林校区生化学院
邮编:314001
联系电话:13757323187 联系人:缪程平
E-mail:13757323187@163.com
浙江省芳烃磺酸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22.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