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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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化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3-11-08     点击数:    打印


    各系、各专业:

    为了做好我校毕业教学环节工作,促进学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嘉兴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教学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2024届毕业生毕业教学环节教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24届毕业生的毕业典礼预计在20246月中旬(第十六周)举行。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时间总体安排见下表:

    序号

    事项

    截止时间

    负责部门(人)

    1

    初始化阶段

    2023.11.06

    师生账号、节点时间及各种参数设置(教务处、教务办)

    2

    初拟选题

    2023.11.13

    出题、学院内部审核选题,指导教师录入系统

    3

    学生选题

    2023.11.30

    学生查阅资料并选题

    4

    开题阶段

    2024.01.06

    文献综述、外文翻译、开题报告、论文指导

    5

    初稿阶段

    学院自定

    论文初稿、老师指导

    6

    论文修改

    2024.05.14

    论文修改并形成终稿、导师指导

    7

    评阅阶段

    2024.05.20

    提交论文、论文相似度检测、格式规范检测、论文评阅

    8

    答辩阶段

    2024.05.28

    学院论文答辩

    9

    成绩评优

    2024.05.29

    系统提交成绩、论文评优

    10

    总结阶段

    2024.06.15

    论文总结、资料归档

    11

    论文上报

    教育部通知

    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学院督导、教务秘书

    二、具体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9的要求,进行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6人。未承担过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的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开展指导工作,可协助其他指导教师开展工作。学校鼓励各专业聘请行业专家联合指导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行业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当学术水平。

    2)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结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导向,紧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主体内容属于专业核心内容,具有较强的应用背景和专业性;选题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和综合性,保证学生得到综合训练;选题难度和工作量适当,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努力能够完成;选题与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与生产、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或与科研项目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鼓励“真题真做”。

    选题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工科类专业选题应结合工程应用,设计类选题不低于80%,与工程或工艺过程设计方面结合的选题不低于60%;经管类专业结合经济建设实际的选题占比不低于60%

    选题和研究方向采用中文。选题3年内不得重复且长度不得超过30个汉字;研究方向最多两个,每个方向最多8个汉字,以分号分隔,总数不超过17个汉字。

    3)毕业设计(论文)必须集中安排开题答辩环节。具体日期可自行把握,各专业应在本学期或至少在下学期开学后2周之内完成开题答辩环节。

    4)各专业按《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教务处〔202225号)(见附件2)撰写。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等格式见附件5,作为格式规范检测依据。

    5)中共中央国务院202010月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过程,要求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填写不少于6次指导日志。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学校将加大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力度,抽检结果作为学院年终教学工作考核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工作和实践教学经费测算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1)学生在校期间取得学术成果,成果达到《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9号)第九章规定的,可以申请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

    2)学生于20231111日前填写《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与成果材料和证明材料交成果指导教师,并由本专业2位高级职称教师签署推荐意见后,交专业负责人审核;

    3)申请学生所在专业于1115日前组织专家组(至少5人)答辩审核,若同意票数超过2/3(含),则通过。各专业论文负责人于1117日前将《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见附件4)和《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信息一览表》 (见附件3)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4)教务办于1120日前提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讨论,若同意票数超过2/3(含),则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后,将学院将认定可转换的学生名单汇总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教务处审核后公示并发文,学生于2023519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环节。

    5)转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为成果名称后添加(替代);转换毕业设计(论文)的至少完成开题报告、论文正文两个文档。开题报告主要内容为:成果形成前期查阅资料、走访调查和主题讨论等,形成文档不少于1500字;论文正文主要内容为:成果创作、形成过程、成果特色、创作描述、创作的感悟等,形成文档不少于4000字。

    四、论文存档

    由于学院各专业专业认证需求,毕业设计(论文)继续保留纸质存档要求;另外,按学校要求,在毕业论文系统中规范上传电子材料,省里对各专业毕业论文抽检采用系统中的电子稿。请指导教师、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登录毕业设计(论文)后,通过账号管理菜单,上传电子签名。

    五、几点要求

    1.教育部状态数据采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是否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指导教师等信息作为高校审核评估的基础数据,请专业负责人和学院负责人高度关注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和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工作。

    2.各专业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落实毕业环节教学任务。在本学期毕业教学环节工作启动前,按专业开展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让学生明确实习目的、实习要求及实习纪律,以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与要求等。

    3.各专业应根据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实习教学工作、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制定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规范、格式规范和质量标准,同时加强实习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附件1: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办法(嘉院教字〔20229号)

    附件2:嘉兴学院学士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教务处〔202225号)

    附件3:学生学术成果转换毕业设计(论文)学生选题信息一览表

    附件4:嘉兴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替代资格申请表

    附件5:各类模版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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