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通知,现在启动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新苗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5月。
2.科技推广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5月。
3.科技孵化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4年6月-2025年5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22级学生,五年制2021、2022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2024年9月前即将毕业的学生除外。
5.项目组所有成员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本年度浙江省新苗计划项目。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项目负责人,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或参与指导一项新苗项目。
3.在研的省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上报材料清单: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纸质申报书6份,其中1份实名、5份匿名及电子文档(见附件1或2或3);
(2)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及电子文档。
2.上报材料时间:各项目组务必于2024年2月27日前将“申报书”、“汇总表”报送教务办王月霞老师处(4号楼213),逾期不收(上述电子文档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学生+项目,发送至175820267@qq.com。)。
五、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见附件6)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用于结题的项目成果,必须为学生成果(教师排名第一的成果不可用于结项)。
2.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实行“等级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并以此进行项目“计分计奖”。
3.评审等级补充条款:评审“优秀”等级的项目,至少有2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评审“良好”等级的项目,至少有1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4.请各项目组认真对照附件6(含补充条款)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
六、学院推荐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往年申报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4.优先推荐新苗项目成果与“挑战杯”竞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5. 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6.项目经费申报总额控制在1万元(省级5000元,学校配套5000元)。
七、学院评审与推荐
本次申报实行“学院备案”的方式进行,生化学院有5个备案名额,届时学院将根据要求选择合适的评审方式,具体评审时间、地点、方式、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评审工作将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
八、学校审核与推荐
1.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37个备案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进入“学校拟推荐项目”;审核不通过的项目取消其“备案”,其名额不予补充。
2.学校对“嘉兴大学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以嘉兴大学的名义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九、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指导、抽查,加强项目动态管理。
十、联系人
1.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陈老师(内线4280)
2.校团委:马老师(内线:2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