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新创业学院通知,启动2025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研究期限:
1.科技创新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5年6月-2026年5月。
2.科技推广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5年6月-2026年5月。
3.科技孵化项目,项目研究期限:2025年6月-2026年5月。
二、学生申报资格
1.嘉兴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不含专升本)。
2.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四年制2023级学生,五年制2022、2023级学生。
4.项目组成员年级不限(明年将毕业的同学不建议参加)。
5.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不能参与其它项目;作为项目成员可参与两个项目。在研的2024年度新苗、国创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主持或参与。
三、指导教师申报资格
1.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本次申报每名教师限指导一项新苗项目(包括参与指导)。
3.在研的2024年度新苗、国创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本次不能主持或参与。
四、项目预期成果、结题验收评审标准
1.申报立项项目预期成果:必须达“合格”标准以上,否则不予立项。用于结题的项目成果,必须为学生成果(教师排名第一的成果不可用于结项)。
2.评审等级补充条款:评审“优秀”等级的项目,至少有2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评审“良好”等级的项目,至少有1项结题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
3.请各项目组认真对照附件6(含补充条款)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标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
五、学院推荐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
1.科技创新类项目原则上应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原则上从当年及前一年度校级SRT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
2.凡在省级(含)以上创新创业项目中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不得与往年申报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项目的名称或研究内容雷同。
4.优先推荐新苗项目成果与科技竞赛关联的申报项目。
5.申报项目应注重成效,应结合浙江/嘉兴地方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或关注社会热点、或结合教师研究方向。
6.项目经费申报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省级拨款5000元,学校配套拨款5000元)。
六、学院评审与推荐
1.本次申报以“学院推荐”的方式进行,我院有10个推荐名额(最终立项名单以及数额以创新创业学院评审公示结果为准)。
2.学院暂定于2025年2月27日下午举行评审答辩,答辩采用匿名形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评审工作将实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并将评审、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
七、学校评审与推荐
1.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74个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形式为项目申报书文本评审,将从中评审出37个项目推荐至省级部门。
2.学校对“嘉兴大学拟推荐项目”进行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以嘉兴大学的名义向省级主管部门推荐。
八、申报材料及上报时间
1.上报材料清单:
(1)项目申报书(附件1或2或3):纸质申报书4份,其中1份实名、3份匿名(即不能出现申报者、指导老师的姓名、电话、邮箱、班级等信息,可保留指导老师职称、研究方向以及组员分工等信息)及电子文档1份(实名);
(2)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1份(附件4)。
2.上报材料时间:各项目组务必于2025年2月24日17:00前将“申报书”、“汇总表”报送教务办王月霞老师处(4号楼213),逾期不收(上述电子文档打包为一个压缩包,命名为:班级+学生+项目,发送至175820267@qq.com。)。
九、项目管理
1.项目所在学院应对各项目进行指导、督促其按时完成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
2.学校根据上级要求,对所有项目进行指导、抽查,加强项目动态管理。
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教务办
2024年12月17日